一、 因自管中心正常运作与健康发展的需要,依据令希书院自管中心章程,制定本制度。 二、自管中心全体会议在每周日20:30举行。 三、常务会议由常务副主任主持,各部部长参加,会后交予秘书处归档。 四、中心成员应模范遵守本项制度。开会时不得迟到早退。若有事须预先请假,常务会议成员须向部长请假。 五、 例会内容视具体任务部署而定,请假成员可预先将自己意见、建议、工作汇报等上报相关会议主持者,同时,与会成员有义务向请假会员通报会议内容、决定、工作安排等。 六、 若有一次无故未到会者,作书面检讨;若有两次无故未到会者,作全会通报批评;有三次无故未到会者,作自动退会处理,即予除名。 七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。 令希书院自管中心 2013年11月3日 |